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南浔经济开发区丁家港村党总支委员丁杏根履行监督职责不力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时任丁家港村村监委主任丁杏根在明知该村集体资金存在违规出借的情况下,未及时制止也未向上级报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丁杏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德清县下渚湖街道塘泾村党总支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徐建民履行监督职责不力问题。2020年1月20日,徐建民对该村党总支书记陈卫强(另案处理)、村委会主任陆汉民(另案处理)接受村民小组长宴请的行为未予以制止,且参与接受宴请。2020年5月,徐建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长兴县水口乡江排村支部委员汪永元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时任水口乡江排村村委会主任,负责江排村涧滩水毁修复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没有正确履职,疏于监督管理,存在“走过场”、不负责任的情况,该项目出现质量不达标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0年3月,汪永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乐虎国际pt老虎机电子游戏县天子湖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副主任陶雷明不正确履职造成经济损失问题。2018年5月,陶雷明以300元/亩的标准与乐虎国际pt老虎机电子游戏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林区管护服务合同,违反了天子湖镇政府已发布林区管护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中150元/亩的标准,且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确认管护面积175亩,超出实际面积16亩,导致天子湖镇政府多支付该公司管护费用人民币3.575万元。2020年5月,陶雷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损失已追回。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