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深入推进工作作风专项监督工作,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不正确履职问题通报如下:
1.杭垓镇高村村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兼经济合作社社长徐世维在防汛抗台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8月10日,徐世维在防御超强台风“利奇马”时,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参加亲戚家订婚宴,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徐世维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11月,徐世维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杭垓国土中心所副所长龚荣生在失地农民保险名额分配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4月,高村村因县道麻黄线改造提升工程土地征用而申报失地农民保险。龚荣生不正确履职,知悉征地面积与实际有偏差的反映后仍申报征地材料,导致相关村民组失地农民保险名额分配与实际失地情况不符,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月,龚荣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的发生,反映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对相关决策部署不重视、不落实,有令不行,消极应付;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在推进中心工作中“走过场”“假把式”、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不负责不担当等突出问题,严查处、严执纪、严问责,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实干担当的政治生态。